说明: | ||
1、此价格表自2016年1月1日起使用。 | ||
2、表中所列广告播出时间为大致时间,具体播出时间以媒体最终节目编排为准。 | ||
3、周五季播活动及三季度周六季播活动插播广告另行定价销售。 | ||
4、18:00-24:00(含周末季播活动纪录片)以及周六周日11点档、13点档(含季播活动纪录片重播)无折扣,其余时段均为2.5折。 | ||
5、30秒广告价格按15秒×2计算。 | ||
6、如需指定播出位置,正一加收40%,正二、倒一加收30%,正三、倒二加收20%,正四、倒三加收10%,正五、倒四加收5%。(《金鹰独播剧场》、《钻石独播剧场》及《快乐大本营》除外。) | ||
7、广告长度≥15秒方可指定播出位置。标版、OS版等特殊广告形式不计入位序。 | ||
8、此价格表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卫视广告部所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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